Tuesday, October 10, 2006

公司感想

2006年7月我终于到了深圳, 主要是两个原因, 其一, 老哥总是希望我到深圳看看,要是可以,呆在深圳就更好了. 我也这么想, 如果两兄弟都在深圳的话,父母也就可以都到深圳来,也算一家团圆,也不错. 其二, 在菲尼克斯的工作实在不合我的胃口,没有挑战,而且都是做一些报表之类的烦人的东西, 既然深圳的老板答应给我更好的机会, 虽然是个民营小公司,但毕竟以前也在这里呆过三年,彼此之间有一些了解和信任,所以我想回去做一个techleader也不错,我所知道的,在这个公司是肯定够用了, 所以我决定去深圳.
今天是2006年10月7日, 距离我到深圳正好三个月,写点文字纪念一下. 其实早就想写了,前段时间也郁闷的不行,但是却一直没写,搭多数时间是躺在床上闷骚,没劲. 现在我要写下来, 是总结,也是对以后的展望.
首先,我得说深圳之行的结果大失所望, 我不认为自己得到了发挥的机会, 我对自己的角色相当迷惑. 这里得提一下我近来做人的态度(做人的态度失随着胡子,皱纹等等东西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,所以这里我强调失近来的做人态度), 很多问题我已经不愿意和人去争论了,和以前不一样, 以前要是不争个你死我活,事情不会结束. 后来慢慢长大, 长大到不愿意和人争论了,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. 隐约想起很小的时候听过的一个故事. 说是一个路人甲到烧饼铺买烧饼, 一个烧饼三文钱, 买了两个, 老板非说是8文钱, 因为他算的是3+3=8. 老板倒不是耍赖,真的是他就那水平, 以他的智慧3+3就是等于8. 买饼的人当然不干, 两个人就争论起来. 后来老板急了, 一扯脖子说, 3+3要不是等于8, 我脑袋都给你. 后来买饼的那家伙,他老婆来了. 他老婆就跟他说, 你就给8文钱吧,免得他脑袋掉了, 他迟早得蠢死. 故事没有下文, 我想那买饼得是得蠢死. 有点扯远, 所以我现在也不太愿意争论了. 当然是不是要争论也得看场合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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